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85784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之1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業務人員,應參加本會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指定機構辦理之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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