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2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40000213號函修正第62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610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期貨商或結算會員持有部位逾本公司所訂之限制標準者,本公司得為下列處置:
    1. 一、限制新增部位。
    2. 二、追繳保証金。
    3. 三、其他為維護市場秩序或保障期貨交易之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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