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2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40000213號函修正第62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6108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期貨商或結算會員持有部位逾本公司所訂之限制標準者,本公司得為下列處置:
-
一、限制新增部位。
-
二、追繳保証金。
-
三、其他為維護市場秩序或保障期貨交易之必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