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2月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輔字第1140000213號函修正第62條條文(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610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期貨商經營自營業務從事期貨契約當日沖銷交易,應於其內部控制制度訂定下列作業規範及風險控管機制,並確實執行:
    1. 一、當日沖銷交易之下單控管作業方式。
    2. 二、當日沖銷交易盤中風險控管機制。
    3. 三、收盤後留有當日沖銷交易之未沖銷部位餘額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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