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運用人工智慧技術作業規範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月2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事業運用人工智慧技術與客戶直接互動時,應告知該互動或服務係利用人工智慧技術自動完成,或揭露該互動或金融服務其適用之人群、場景或用途。另宜由客戶自行選擇是否使用,並提醒客戶該項服務有無替代方案,但法規另有其他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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