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辦理境內外基金募集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基國字第1130028670號函修正全文25條,自114年1月1日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3858562號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金管證投字第11303858568號函、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5278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為審查基金申報生效案件業務需要,設基金聯合審查委員會,其組織簡則及會議決議效力等,由本公司另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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