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4年1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一字第1140000207號函修正第31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1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65298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及其負責人、受僱人不得銷售未經核准之外國有價證券或轉介投資人至國外證券商開戶、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
證券商客戶至海外子公司開戶時,證券商於客戶同意下得協助海外子公司作身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