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4年1月1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0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一字第1140000207號函修正第31條之1條文,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4年1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6529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及其負責人或受僱人就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2. 證券商及其人員對於委託人之個人資料、一切委託事項、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應有嚴守秘密之義務,但法令另有規定暨答覆主管機關之查詢案件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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