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7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法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有請求權人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募集、發行或買賣之日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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