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3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681號公告修正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以經紀業務方式辦理定期定額業務,僅得以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買進有價證券。
  2. 各委託人因前項方式買進有價證券者,該買進金額不列入其單日買賣額度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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