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681號公告修正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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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以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進行買進者,免依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之規定申報各委託人及受任人之委託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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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得視業務需要,通知證券商即時提供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之成交及委託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