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681號公告修正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
證券商辦理定期定額業務得以其總公司名義開立二個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分別供本國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847777-檢查碼)及外國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947777-檢查碼)使用。
-
本國證券商定期定額綜合交易帳戶之身分碼為 600,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之身分碼為 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