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受託辦理定期定額買賣有價證券作業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681號公告修正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7282號函同意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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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辦理定期定額業務,應依契約於扣款日預收款項或預先圈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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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預收款項作業,準用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預收款券作業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預先圈存款項作業依證券商與客戶訂定之契約約定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