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0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130024428號函修正第73條;增訂第8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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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發生下列情事,經本公司通知未於期限改善者,本公司得依規定終止有價證券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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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行人不符合第二章申請條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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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藉詞拒絕、推諉受查或不提出相關資料供查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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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法令章則及本公司開戶契約書之相關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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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違反第八條聲明書之內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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