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0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130024428號函修正第73條;增訂第8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將實體有價證券申請辦理全面換發為無實體發行,並辦理登錄專戶餘額(統一編號設定為5555555555)明細調整時,得採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 一、操作「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交易(交易代號673),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登錄專戶各證券所有人明細資料登載。
    2. 二、採線上整批辦理者(每日合計五千筆以內),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製作持股明細調整之電腦媒體,操作「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傳檔」交易(交易代號BOS),及「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查詢」交易(交易代號K64),核對媒體資料無誤後,當日一次操作「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確認撥轉」交易(交易代號K63),辦理登錄專戶各證券所有人明細資料登載。
    3. 三、將各證券所有人明細資料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製作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並將「登錄專戶」餘額(統一編號設定為5555555555)撥入發行機構專戶(帳號99609999900)後,向本公司申請以帳簿劃撥交付方式辦理登錄專戶各證券所有人明細資料登載。
  2. 前項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應經股務主管確認並留存書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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