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0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130024428號函修正第73條;增訂第8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所有條文

  1. 前條發行人申請股票登錄,而股票未上市(櫃)、興櫃者,應委任符合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事務,並出具聲明書聲明股票採全面無實體發行,且於證券交易所(以下稱證交所)或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稱櫃買中心)核准股票上市(櫃)、興櫃前,不接受股票所有人申請將股票撥入往來參加人之保管劃撥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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