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參加人辦理收購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配合事項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0月28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130024428號函修正第10條;增訂第16條之1條文,自即日起實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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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任機構於公開收購人副知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應即操作「受委任機構通知資料」交易(交易代號363,作業類別1)通知本公司限制應賣人撤銷應賣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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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任機構依前項規定通知本公司後,發生依法得撤銷應賣之情形,受委任機構應即操作「受委任機構通知資料」交易(交易代號363,作業類別2)通知本公司解除前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