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504647號函修正全文54條(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61536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第50條 (安全性與穩健性原則)
  1. 一、組織運用人工智慧系統於模型建立及驗證階段中(包括進行預訓練、優化訓練等),在選擇模型或演算法等相關工具時,應注意其安全性,並採取有效措施,包含但不限於資料品質處理、模型驗證與監控等,以提高訓練品質防止生成不適當資訊,提升人工智慧系統的輸出或生成內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
  2. 二、組織應遵循資訊安全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資安防護或管控措施,防範各種安全威脅及攻擊,如駭客攻擊、惡意軟體等,並持續監控運作結果,確保人工智慧系統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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