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504647號函修正全文54條(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61536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第30條 (不具備管理功能之感測器控管)
  1. 組織針對不具備管理功能之物聯網設備感測器,其功能雖較為單純且風險較低,仍應遵循本規範第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條之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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