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504647號函修正全文54條(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61536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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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 (設備盤點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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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應建立物聯網設備管理清冊並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以識別設備用途、網路設定(含網路IP、連線方式及使用之通訊埠等)、存放位置與管理人員,評估適當之實體環境控管措施及存取權限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