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504647號函修正全文54條(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61536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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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條 (行動應用程式安全控管)(Mobile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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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透過行動應用程式發送簡訊或其他訊息通知方式告知使用者敏感性資料時,應進行適當去識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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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應建立偽冒行動應用程式偵測機制,以維護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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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組織於啟動行動應用程式時,如偵測行動裝置疑似遭破解(如root、jailbreak、USB debugging等),應提示使用者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