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2月2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504647號函修正全文54條(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61536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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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 (行動裝置指引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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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定義之行動裝置,僅限於可用於處理組織內部定義之敏感性事務且可直接連接組織網路設備、服務之行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