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審查小組之設置及作業要點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1月2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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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出席審查委員之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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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小組之審查委員得酌領審查費用,該費用應由申請公司負擔,並依本公會「非商業團體法所定會費之種類及費率收費標準」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