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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以自動化工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審查小組之設置及作業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2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4條 審查委員之資格
  1.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之情事者,不得擔任審查小組之審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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