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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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將買回下單彙總表之各基金買回金額、淨值、付款日期等買回確認資料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提供銷售機構並傳送至境內基金交易平台;資料異動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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