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本公司比對前二條申購資料及直客投資人匯入或扣款成功之款項後,將比對結果相符部分之直客投資人申購資料併入第十條第二項之申購資料彙整,產製申購下單彙總表,及併入第十一條第一項後段各該基金級別之申購款項合計彙總,編製申購款項結算表,提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核對。
  2. 前項比對作業完成後,本公司將比對結果相符部分之直客投資人申購款項併入第十三條第二項各該基金級別之申購款項,匯撥至各基金專戶,並於當日完成作業。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