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本公司辦理銷售機構集中清算業務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銷售機構之契約,應約定銷售機構須配合本公司集中清算業務相關規定辦理基金交易資訊傳輸及款項收付作業。
  2.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本公司辦理直客投資人集中清算業務者,應與直客投資人約定遵循本公司辦理集中清算之款項收付方式之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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