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業運用人工智慧技術自律規範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11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期商字第1130005232號函訂定全文16條,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1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30360447號函辦理)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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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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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公會)為強化期貨業運用人工智慧(AI)技術,辦理期貨業務的客戶資料保護及風險控管,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指引」,特訂定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