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8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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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應定期檢討組織規程相關事項,提供董事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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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委員會決議之事項,其相關執行工作,得授權召集人或本委員會其他成員辦理續行辦理,並於執行期間向本委員會為書面或口頭報告,必要時應於下一次會議提報本委員會追認或報告。
| 法規名稱 |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8月23日 |
| 沿革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