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2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23條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對功能性委員會、董事長及總經理之授權及職責應明確劃分)
  1.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之職責應明確劃分。
  2. 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不宜由同一人擔任。
  3. 上市上櫃公司設置功能性委員會者,應明確賦予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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