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23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為確保股東權益,上市上櫃公司宜有專責人員妥善處理股東建議、疑義及糾紛事項。
  2. 上市上櫃公司之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或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執行職務時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之規定,致股東權益受損者,公司對於股東依法提起訴訟情事,應妥適處理。
  3. 上市上櫃公司宜訂定內部作業程序妥善處理前二項事宜,留存書面紀錄備查,並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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