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9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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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二十條第三項之公司治理主管辭職或解任者,上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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