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7月17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7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001336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條文,自113年7月24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346852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
公開銷售說明書之封裡,應依序刊印下列與本次發行有關事項:
-
一、公開銷售說明書之分送計畫、說明公開銷售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分送方式及索取公開銷售說明書之方法。
-
二、認購(售)權證承銷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無則免列)。
-
三、發行人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
四、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
五、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