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提前了結系統作業要點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6月21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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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依前條提供提前了結作業暫定結果後,各參與金融機構應依本中心規定之內容、格式及期間申報輸入最終執行之交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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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金融機構未依前項規定輸入交易資料者,視為同意其依第七點第一項提供之資料,作為前項最終執行之交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