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提前了結系統作業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6月2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30064775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點,並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30137514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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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每次進行提前了結作業適用之商品、時間及作業程序等事項,由本中心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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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金融機構得於本中心公告之登記申請期間內,依本中心規定之格式以書面方式或透過本系統點選方式向本中心申請參與該次提前了結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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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金融機構已依前項辦理申請,本中心未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其參與該次提前了結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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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首次依第二項規定提出申請前,應簽署及交付提前了結協定書之參加函予本中心,同意受提前了結協定書之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