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交易資訊使用費計算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5月21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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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線廣播電視業者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以間接連線方式轉接其他申請使用者傳輸之交易資訊,使用「固定時間翻頁式」播放交易資訊者,應按月支付本中心每月新台幣三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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