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交易資訊使用費計算標準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5月21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資字第1130500428號函修正發布增訂第8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資字第1120364579號函准予備查)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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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者以直接連線方式接收本中心附表一所列之傳輸項目,除證券商及期貨商外,應按月支付本中心每月新台幣七萬五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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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者另以超連結方式供第三方使用,除證券商及期貨商外,其費用另依使用者總客戶數計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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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至5,000戶,每月收取交易資訊使用費新台幣七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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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1戶(含)以上每增加1戶,每戶每月收費新台幣一十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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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使用時間計算者,按每月4,000分鐘換算為1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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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連結公司6家(含)以上,每家每月加收新台幣二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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