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4月1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規字第1130001018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第3條、第5條、第7條、第8條、第12條、第16條條文(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期(資)字第1130335201號函)

所有條文

  1. 第16條 (網路攻擊防護機制)
  1. 一、第一類組織應建立維持業務運作之網路攻擊防護機制,如:入侵偵測及防禦機制。第二類組織應評估建立維持業務運作之網路攻擊防護機制。
  2. 二、具網路下單服務或設有官方網站之證券業者及期貨業者應建立分散式阻斷服務之防護機制。
  3. 三、具有對外服務之資通系統者,應建置應用程式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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