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13年4月2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治理字第1130007050號公告修正發布第7點,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300597821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30339443號函准予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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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及主導查驗員應就溫室氣體出具整合性意見書,並與其所屬確信機構對內容負責;但上市上櫃公司之部分營運據點已依環境部規定取得查證聲明書者,會計師依本要點第七點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出具意見書時,得採用該聲明書出具分攤式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