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發佈日期 民國86年3月26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6年3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06997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25條(中華民國86年4月30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16983號令發布本法定於86年6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以命令規定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於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外,並應另提一定比率之特別盈餘公積。
  2.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每年提列之比率,由主管機關視其盈餘狀況指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