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公司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94年6月2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2841號令修正公布第18條、第128條、第156條、第172條、第177條、第179條、第183條、第278條;增訂第172條之1、第177條之1、第177條之2、第177條之3、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刪除第317條之3條文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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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11條 (股份或出資額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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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本章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應連同左列各款之股份或出資額一併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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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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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人為該公司而持有之股份或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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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人為該公司之從屬公司而持有之股份或出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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