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6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2841號令修正公布第18條、第128條、第156條、第172條、第177條、第179條、第183條、第278條;增訂第172條之1、第177條之1、第177條之2、第177條之3、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刪除第317條之3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312條 (重整債務)
  1. 左列各款,為公司之重整債務,優先於重整債權而為清償:
    1. 一、維持公司業務繼續營運所發生之債務。
    2. 二、進行重整程序所發生之費用。
  2. 前項優先受償權之效力,不因裁定終止重整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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