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2月29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
發行人辦理指數投資證券之相關交易,不得有影響市場價格公平性或損及投資人權益之情事,並應訂定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確實執行。
-
發行人對其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自行擔任流動量提供者,且同時擔任指數股票型基金之流動量提供者時,應建立內部資訊隔離機制,以防範利益衝突,不得有影響市場價格公平性或損及投資人權益之情事,並應訂定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確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