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6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2841號令修正公布第18條、第128條、第156條、第172條、第177條、第179條、第183條、第278條;增訂第172條之1、第177條之1、第177條之2、第177條之3、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刪除第317條之3條文

所有條文

  1. 第266條 (發行新股之決議)
  1. 公司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分次發行新股,或依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二項發行增資後之新股,均依本節之規定。
  2. 公司發行新股時,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3. 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於發行新股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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