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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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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6月2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2841號令修正公布第18條、第128條、第156條、第172條、第177條、第179條、第183條、第278條;增訂第172條之1、第177條之1、第177條之2、第177條之3、第192條之1、第216條之1;刪除第317條之3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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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條
(發起設立)
發起人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時,應即按股繳足股款並選任董事及監察人。
前項選任方法,準用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
第一項之股款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抵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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