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94年6月22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第23條 (負責人業務上之侵權行為)
  1. 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有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業務之執行,如有違反法令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對他人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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