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11月3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200736521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點、第3點,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原名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一般板股票推薦證券商內部作業辦法應行記載事項要點)(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147856號函) | 
所有條文
- 
                                        興櫃股票之推薦證券商於議價買賣興櫃股票前,應訂定興櫃股票議價買賣內部作業辦法,作為執行興櫃股票議價買賣作業之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