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所有條文

  1. 經撤銷營業許可之期貨商於了結期貨交易事務時,就其了結目的之範圍內,仍視為期貨商;因命令停業之期貨商,於了結期貨交易事務之範圍內,視為未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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