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銀行法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6月28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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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信託投資公司應設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將各信託戶之信託財產每三個月評審一次;並將每一信託帳戶審查結果,報告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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