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規則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12年4月12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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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條 (提交結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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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理交易契約提交集中結算之時間,除另有規定外,為本公司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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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提交時間,本公司認為必要時,得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