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期貨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2月24日
沿革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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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期貨商應依「期貨商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規定,每年編製前一年度之永續報告書。非屬上市上櫃公司子公司,且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二十億元之期貨商,得簡化揭露內容及揭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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